网友:把不要脸发挥到了极致,看到别人蹭了自己的ETC扬长而去,搁谁不闹心呢?
为了节省开支,利用ETC系统的漏洞,逃避缴纳每天上下班的高速过路费,如东一男子使出“蹭”车过ETC的伎俩,自以为不会被发现,却在多次侥幸逃费之后等到了法律的惩罚。
季某驾车经过如东收费站时,再次试图采用跟车过ETC的方式下高速,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。经查,季某逃缴高速过路费共计52次,合计人民币4000余元。
近日,经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,被告人季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。
法官表示,ETC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,是指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,通过车载设备实现车辆识别、信息写入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账户上扣除相应资金,是目前正在大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用于道路、大桥和隧道的电子收费系统,目的是方便群众,提高通行效率。
根据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管理相关规定,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只有上站信息而无下站信息的,小型车辆将会被列入“灰名单”,货车将会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严重的还会涉嫌刑事犯罪。
本案中的季某多次利用ETC收费杆落下比较缓慢的空当,尾随前车快速闯行,在他人未发现的情况下,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本应属于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占为己有,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,数额较大,符合《刑法》盗窃罪的构成要件。